各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西藏民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办发〔2022〕4号)《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定》(校办发〔2022〕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须要求本次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9月20日之前做好学位论文的定稿、自测工作。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要认真做好论文的撰写、修改、完善工作,主动与导师保持沟通联系,听取导师指导意见。学位论文定稿并经导师审阅后,进行自测,学位论文重复比要求按照《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与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在向培养单位提交论文前,须征得导师同意,并由导师签署《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同意书》后,方可提交论文。
二、相关单位须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和收交工作,于9月24前将本单位拟申请学位研究生论文收集汇总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培养科,由研究生院统一开展匿名送审前的学术不端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的PDF版和Word版两个版本均须提交,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导师信息,不需要致谢及个人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成果内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专业名称+论文题目+正文字数”,学位论文字数要求:学术学位文科类字数不低于3万字,理工、医学类字数不低于2万字;专业学位按照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学位论文的要求执行。学术不端检测重复比超过学校规定要求的论文,不得提交评审,不得进入外审环节,亦不得申请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经过“学术不端论文检测系统”检测后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审进行匿名评阅。研究生院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只检测一次,以培养单位统一报送的电子版论文为准,不接受研究生的单独检测。一经提交,不予替换。研究生须确保提交的学位论文内容与格式准确(格式要求参照《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导师负责审核研究生的论文格式。
三、相关单位应做好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拟申请学位研究生必须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成绩单》(由各教学办从教务系统导出、打印)由研究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复审。
四、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为三周,论文评阅结束后,研究生院将评阅结果反馈给相关培养单位,各单位务必在收到评阅结果后,以适当方式将评阅结果反馈给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并做好本单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序组织本单位2024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一周前,相关单位务必将本单位《西藏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交研究生院审批。
五、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须做好毕业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答辩结束后各单位方可组织本单位研究生进行毕业生入档表格填写,档案袋由相关单位统一在研究生院领取。研究生档案一式三套,其中寄送毕业生用人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一套(原始档案),研究生院存档一套,研究生所在单位留存一套。同时请每位研究生在答辩结束后,务必通过学校指定方式向图书馆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答辩结束后,相关单位须收齐本单位研究生答辩修改后定稿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均须提交)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特此通知。
附件:1.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同意书
2.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
3.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与处理实施办法(试行)
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