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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专项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4-12-06

点击数:706

各学院、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一校帮一院”政策优势,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专项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专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学校建设目标,坚持内涵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聚焦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大力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研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立项范围

面对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趋势,紧密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实际,围绕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研究生教育改革实践、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研究生教材建设等方面进行研究,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多层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的综合研究和创新改革,鼓励培养单位围绕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统筹规划开展系统研究,鼓励充分利用“一校帮一院”政策及陕西省高等教育优势资源,积极与陕西省对口支援高校合作,共同申报研究生教改专项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我校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及“一校帮一院”对口支援高校的专家学者,且能够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鼓励充分利用“一校帮一院”政策及陕西省高等教育优势资源,与陕西省对口支援高校合作,以校内、校外双负责人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二)申报人应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且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

(三)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个。

(四)项目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运用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产生显著的预期成果。

(五)项目选题不得与国家、省(部)级教育行政管理等部门以及我校已批准立项的各类项目重复。

(六)已承担研究生金课建设项目且尚未结项者,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1-2个项目(须排序)参加评选

四、项目数量、建设周期和成果要求

(一)项目数量:本次拟立项15项左右研究生教改专项项目予以立项,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经费支持,项目建设经费按照年度于2025年、2026年分别拨付

(二)建设周期:2年,研究时间从20251月至202612月;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三)结项成果要求:1.以第一作者出版本专业教材1部或被省部级及以上重要领导及部门批示的第一署名的咨询报告2项或在重要期刊发表2篇教改论文(其中至少1篇须在核心期刊发表);2.项目结项时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教改论文的,项目免于鉴定结项;3.项目产生的各类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西藏民族大学”,发表的文章均须标注“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专项改革研究项目(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

五、立项程序

(一)教师个人申报:1215日前,项目申报人填写《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专项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提交至所在单位教学办。

(二)培养单位评审、审核推荐:1218日前,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审核,并排序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包括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项目评阅意见表/论证活页】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形式审查: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结果公示:形式审查通过的拟立项项目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立项建设:对通过公示的项目学校予以发文立项建设,并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同类型工作时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

(六)项目管理:经批准准予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研究计划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并按期提交结项成果,未经批准不得更换项目参与人。项目建设经费应根据国家、自治区、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支付,用于项目建设相关费用的支出,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特此通知。

 

附件:1.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专项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2.西藏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专项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专项改革研究项目评审意见表/论证活页

 

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