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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5-04-30

点击数:152

 各学院、附属医院:

为深入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与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的管理,总结推广我校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中取得的新成果,提前做好省级和国家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准备工作,根据《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以下简称: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申报范围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在研究生培养模式和选拔模式改革(培养方案、培养内容、培养方法、优质生源选拔机制等),教育教学环节(课程体系、教材教案、精品课程、科研训练、思政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导师指导、奖助体系、人工智能赋能等),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学位论文标准、学位授予质量评价等)等方面对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

成果形式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论文、教材、著作、软件等。

三、申报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以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研究生受益为根本,反映新时代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二)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研究生成长规律;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或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在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有成效;能够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示范推广性,在研究生教育界有影响,并取得较高认同度。

(三)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成果不少于3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须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论文、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软件等形式的,应在申报前正式发表、出版或获得行业认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5430日。

四、申报要求

(一)成果主要完成人要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应有三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育或管理的工作经历,并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等,并做出主要贡献。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多于1项,参与申报的成果(含第一完成人)不得多于2项。

(三)申报的教育教学成果必须是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唯一完成单位的成果。校内跨部门、学院共同完成的教育教学成果由主持部门、学院牵头联合申报;鼓励校内跨单位、与行业企业等多单位联合申报。

(四)申报的教育教学成果,原则上应以校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为依托。

(五)对于已获得过教育教学成果奖(含校级、省级、国家级)的成果,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如无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再申报。如发现上述情况,一经核实即取消该成果评审资格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五、评审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并将《申报书》及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评议,评议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跨学院组织团队申报,多个单位完成的,由第一完成单位推荐申报。

(三)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提交的成果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推荐的成果进行评审。

(四)学校教学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教学委员会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及成果奖项等次建议,投票表决确定各等次获奖成果名单。

(五)审议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校长办公会审定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给予表彰。

六、材料提交

(一)申报材料

1.《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2.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附件3),成果为论文、教材、著作的须提交出版物;3.各单位填写《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4.其他重要附件材料。全部材料均须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提交。

(二)提交方式

各单位将全部材料收齐、整理完毕后于202551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综合实验楼705室),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申报书以“申报书+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命名,汇总表以“申报单位+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命名),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成果名称及相关支撑材料在进入评审环节后,不再接受更改。

七、表彰奖励

(一)本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 学校优先从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具体推荐事宜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正式文件要求为准。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成果总结与凝练,以此为抓手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师能力。

(二)各单位要系统梳理近年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成果,深入总结提炼经验,强化资源整合,避免成果碎片化,切实提升成果竞争力。

(三)各单位要对推荐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评审工作。如经查实存在重复申报、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以及政治审查出现问题的,将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责任。

 

附件:1.关于印发《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附件材料

4.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5.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供凝练成果参考)

 

                   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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