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前期公布的为拟录取名单,经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2.考生学籍学历有问题并且未按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政审未通过、资格审核未通过、体检不合格、违规违纪或者弄虚作假等情况经查属实的,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学校研招办将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请及时接听电话、查看邮件。
3.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无法按时调取档案等材料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及入学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和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5.拟录取阶段不接收档案、不登记邮寄档案地址等。
6.录取体检待正式录取后,与入学体检一并进行。
7.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与调档函、入学须知等发放相关事宜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www1.xzmu.edu.cn/yjsc/index)发布,届时会发布考生提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通知,请考生及时查阅并按要求办理。
8、咨询电话:029-33755387。
西藏民族大学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