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全国民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02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2676

各二级学院,院直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全国民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 2012年民委系统调研报告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科研论文、业务报告、工作总结和纯学术性、理论性文章,以及其他不适合参评的调研报告不在参评范围。
(二)调研报告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我单位教职工,主要完成人员署名不超过5人。
(三)调研报告应当情况准确、分析透彻、观点鲜明、对策可行、文笔通畅,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民族工作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  
(四)调研报告字数应控制在1万字以内。
(五)调研报告须是2012年度的调研成果。
(六)申报时应认真填写《全国民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见附件),附在每篇报告前。
  (七)调研成果实际应用情况,申报时须一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要认真筛选、审核,统一向科研处推荐申报,不接收个人申报。
(二)调研报告正文中不注明作者及申报单位,在正文左上角注明2012年度参评调研报告”字样。
(三)《全国民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及调研报告均用A4纸打印(各一式4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 my_cgk@163.com。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22日,逾期不予接收。 
 
 
    
                                       科研处
                             2012年10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