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研国家社科基金、自治区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15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2677

 

 
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3]29号)精神,根据《自治区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暨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自治区社科专项资金项目在研课题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自治区规划办将于8月25日-29日组成专家组对我校在研的2012年(含)之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自治区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检查。
检查方式包括:1、项目负责人介绍研究进展、经费使用、阶段成果、存在问题、进一步研究计划等方面情况;2、专家组与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座谈;3、专家组到财务处直接调取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请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材料,需附阶段成果(若成果为论文,附原件、复印件,没有见刊论文附录用通知书),并于24日前把相关材料及电子版(情况介绍)发送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指定邮箱。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检查,若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由项目负责人指定课题组成员参加。请周知。
联系人:赵国栋
电话:33755049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275695221@qq.com
 
科研处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