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4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6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2704

根据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藏社科规划办通字﹝2014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2014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西藏自治区工作,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反分裂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如未达到上述条件者,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3)具备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的能力和条件保证。(4)申报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其主持的省级以上课题未结项前不得申报新项目,且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研究不能超过两个。
二、课题申报人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确定申报课题名称。
三、学科分类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跨学科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四、课题申报人应根据需要申请适当的经费资助,并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5-2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0-15万元。
六、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系列化论文或专(译)著。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系列化论文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专(译)著完成时间一般为1-3年。最终成果可用藏文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形式提交。
七、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八、申报时间要求:科研管理系统受理截止时间为522日下午5:00,届时系统将自行关闭,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523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4
4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