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5年西藏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9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2669

各有关单位:

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现已开始申报,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相关材料从科研系统下载。

本次申报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重点项目限报2项,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限报6项,每项资助2-3万元;青年项目限报6项,每项资助1-2万元。另外,在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中分别设立若干自筹资金项目,不限项。

一、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应当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2、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应当具有硕士学位。

3、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其他要求

1、 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最多参与2项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教育部和省级人文社科项目的主持人,已到结项时间而未正式结项的,不得申报。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2年,研究起始时间为2015年10月。

3、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先在科研管理系统内按要求上传《申报书》的A表与B表(两表放到一个文件夹中打包,压缩后上传)。学校审核通过后,打印1份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待学校确定上报项目名单后,申报人再另行打印3份纸质材料报科研处。并在科研处获取分配帐号,按要求及时在“西藏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rwsk.xzmy.edu.cn)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报书。由科研处统一确认上报。

4、最终提交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A表、B表各一式4份。请务必于9月14日18:00完成科研管理系统申报,15日将一份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1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