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7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2225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的相关通知已经发布(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300.html),请严格按相关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相关材料从科研管理系统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
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
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每所高校最多申报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
2、申报条件
申请者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思政司函〔2014〕2号)的相关规定。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6)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者,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二、其他要求: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3、经费填报要求为:管理费按申请经费的5%填写,最高为0.2万元,咨询费、劳务费、设备购置和使用费、其他均小于申请经费的10%。
三、申报流程:
1、填写项目申请书前,请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相关材料在附件中下载。
2、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将《申请评审书》(2016版)电子版上传科研管理系统,待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教育部平台的电子申报书由科研处统一上传,个人不能上传
3、纸质材料必须与科研系统中上传的申报书保持一致。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四、受理时间
科研系统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教育部申报平台截止3月3日17:00,届时学校将统一审核确认,上报教育厅审核确认,逾期不上传者视为自动放弃。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6 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