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7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2316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的相关通知已经发布(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302.html),请严格按相关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相关材料从科研管理系统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一、总体要求
要求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宣传,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本专项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6)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者,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二、其他要求: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经费填报要求为:管理费按申请经费的5%填写,咨询费、劳务费、设备购置和使用费、其他均小于申请经费的10%。
三、申报流程:
1、填写项目申请书前,请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相关材料在附件中下载。
2、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将《申请评审书》(2016版)电子版上传科研管理系统,待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教育部平台的电子申报书由科研处统一上传,个人不能上传
3、纸质材料必须与科研系统中上传的申报书保持一致。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四、受理时间
科研系统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教育部申报平台截止3月3日17:00,届时学校将统一审核确认,上报教育厅审核确认,逾期不上传者视为自动放弃。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6 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