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1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13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2301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
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文件《关于转发<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藏教高函[2011]19号),《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1]152号)已经发布,按文件精神我校开展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201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6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请认真阅读教育部通知,严格按要求申报。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不超过2项。请按要求在网络申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并填写2011年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8份(含1份原件)及电子版、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5套,于7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
 
附件:
 
 
 
科研处
201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