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30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2520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
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现将此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2.未公开发表的、但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推广并取得实效的调研报告;  
3.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一个作者只能在一个相关受理单位申报,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一项;联合完成的成果限报一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5.本次申报成果包括: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学术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申报办法
1.请参评者认真阅读《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学科分类目录》和《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学术报刊认定目录》,按要求填写《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2.评奖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4份;申报论文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3份;申报著作成果原件3本;研究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3份。请各单位于2011年9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
3.相关材料请从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下载。
三、评审费用说明
                               
科研处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