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8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1974

 各单位:

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开始申报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 调研报告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 调研报告须是2019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 调研报告须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 调研报告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 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 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 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 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 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三、申报材料规范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1. 申报材料包括三个部分:《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附件1)(只需要提交电子版),《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如出现申报材料内容不一致,以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附件1)为准;评审程序启动后不接受更改更换申报材料的要求;
2. 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3)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 《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4.《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的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3份。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1. 一级文件夹内须包含:“附件1”、二级文件夹的命名规范为“调研报告主标题”;一级文件夹命名为:申报人姓名+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
2. 二级文件夹须包含:“附件2”及调研报告正文。“附件2”的命名规范为“申报表:调研报告主标题”(例:“申报表:关于XX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正文的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
3.电子版材料发邮箱116945120@qq.com
四、其他事项
(一)涉密材料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送,不按要求寄送造成失泄密的,由申报人和申报单位承担责任。
(二)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爱华
电话:33755134
  科研处
2019年10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