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2011年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
2011年即将结束,为了加强我院科研成果的管理,建立并继续完善教师科研档案,以便今后教师职务评聘和申报各种奖励工作中科研成果的认定与审核;同时,为了贯彻落实《西藏民族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兑现科研成果奖励。现将收集2011年科研成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范围:
2、请各位老师先从科研处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科研成果汇总表并如实填写,然后将纸制表格和电子表格报送所在单位,并提供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最后由所在单位汇总、审核、加盖公章后,于
3、被SCI、EI、SSCI检索的论文需提供查新证明、被检索论文原载刊物和被检索论文纸制文本。
4、2011年之前未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科的科研成果,此次均需一并上报。以后的职称评审将以科研处备案的科研成果为准,请各位教师及时上报备案。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