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收集2020年第二批科研成果、项目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6410

各单位(部):
为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管理,建立并继续完善教师科研档案,便于今后教师职务评聘和申报各种奖励工作中科研成果的认定与审核,现收集2020年第二批的科研奖励成果、项目,具体奖励标准按照(藏民大发〔2017〕37号)文件执行。
本次科研成果、项目奖励是学校最后一次按照《西藏民族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藏民大发〔2017〕37号)文件执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不要漏报、错报,对于上一批符合奖励规定但未及时申报的成果、项目,请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随本次一并报送。
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科研成果:
 1、我校2020年科研成果统计和奖励工作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完成,请各位老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按《关于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填报说明》要求填写科研成果信息,上传科研成果附件。
 2、时间范围: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3、各学院(部)依据《关于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填报说明》对科研成果、成果获奖进行逐项审核,保证数据资料真实性。论文类成果和著作类成果须对照成果原件进行审核,检查是否按要求上传电子版附件,注意核对电子版附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将符合我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科研成果汇总(包括电子版)、主管科研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成果原件,于2020年11月16日18点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职能部门各位老师科研成果从各自专业所挂靠学院(部)报送。
《关于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填报说明》中成果、成果获奖填写、审核要求:
(1)论文成果:基本信息、论文作者、转载、收录必须全部填写。须在“电子版附件”处浏览上传附件;论文成果附件包括封面、版权页(一般为期刊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论文全文可从中国知网下载论文PDF格式文件)扫描件;SCI、EI等检索论文,须上传教育部查新站出据的检索证明扫描件。
(2)著作成果:基本信息、著作作者必须全部填写;须在“电子版附件”处浏览上传附件,著作成果附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编者页、目录和封底的扫描文件,如无编者页请上传能够体现署名作者分工的页面(前言或后记等)。
(3)专利成果:基本信息、专利作者和依托项目必须全部填写;须上传专利授权证书的扫描文件。
(4)获奖:基本信息、获奖作者和衍生成果必须全部填写,证书附件仅需上传第一作者的证书,其他作者无需填写获奖信息和上传附件;获奖成员顺序严格按照证书顺序填写,不得随意修改。
注意:科研处只审核各单位(部)审核通过的成果,为了顺利完成本单位的成果奖励工作,请务必按要求认真审核本单位成果,切忌批量审核,本次成果收集工作将计入年底科研考核工作
 4、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我校科研奖励办法对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甄别,所有论文类成果必须公开发表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刊物上,以增刊、特刊、专刊等形式发表的成果不予奖励。学术论文的通迅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署名“西藏民族大学”。
5、被SCI、SSCI、EI、ISTP、ISSHP等收录的论文均以权威情报检索机构提供的检索证明为准,会议论文只奖励被SCI、SSCI、ISTP、ISSHP收录的论文。
二、科研项目:
1.从2017年起,科研项目奖励实行申报制,申报奖励项目的项目类型、级别等相关条件必须符合《西藏民族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藏民大发〔2017〕37号)相关规定。申请奖励类别包括:立项奖、按期结项奖、鉴定优秀奖、横向课题奖。
2.所有参与申报的奖励项目必须完成科研管理系统内的完善工作(包括系统内该项目所有相关信息),未完善的不予认定。
3.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各单位负有对本单位教职工及挂靠人员的材料审核、认定职责,并将审核、认定后的符合要求的项目汇总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原则上不受理教职工的个人申报。
4.申报人按要求填报《西藏民族大学科研项目奖励申请表》(从科研处网站或科研管理系统内本通知附件下载),各学院(部)按要求审核认定后汇总,并将汇总后的《西藏民族大学科研项目奖励申请表》(1份)纸质版加盖公章2020年11月16日18点前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5.奖励项目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立项、结项项目以及该时间段内有经费到账的横向课题。上一年度漏报的符合奖励的项目随本次一并上报。
 
                                            科研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