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9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6250

各学院(部)
为了做好教育部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申报推荐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要求,及自治区相关要求,将组织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要求组织实施。
二、评奖范围
(一)参评成果必须是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成果或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
(二)参评成果类型:专著、论文和咨询报告。
(三)参评成果时限: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四)凡参加过自治区级以上评奖活动获奖或未获奖的成果均不得再参评。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认真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证明等),将符合装订要求的纸质版评审书一式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6份)上报,同时将电子版评审书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二)各单位认真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三)评奖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422
咨询电话:029-33755134;电子邮箱:116945120@qq.com; 
附件:
 
科研处
2021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