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4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2893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
第二届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与范围
(一)申报主体资格:党政机关、高校、科研院所、学术团体及个人。
(二)参评成果范围:民族问题研究领域及与民族问题研究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本次参评成果仅限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三)参评成果要求:每人限报1项,多人合作的应由第一作者申报,或经第一作者书面同意由其他作者申报。已获省部级科研奖励的不予受理。论文集或丛书只能选择其中一篇论文或专著申报。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学术论文类和专著类。
(二)评奖等级:各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各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40个。
(四)证书和奖金: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证书及奖金。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简称《申报评审表》)、论文或专著各1式4份(至少1份是原件)及《申报评审表》电子版1份,A4纸打印。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需严格按文件要求填写《申报评审表》(请从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
(二)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请于2012年6月22日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
科研处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