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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信息来源:研究生院 浏览次数:3537
     各学院(部):

    根据《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藏民大发〔202113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2021年申请延期结项的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立项建设的课程对照《办法》的相关规定(见附件2)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填写《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金课课程结项申请书》(见附件3),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案例、教学视频、学生考核材料等。课程建设组于410日前将所有结项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部),由学院(部)汇总、初审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根据《办法》中对于课程结项的相关规定开展结项评审,并最终确定验收结果。

    3.验收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课程准予结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延期整改后再组织验收(2021年项目不得申请延期)。

    4.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须填写《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延期结项。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且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申请延期建设的课程如果验收不合格,不再延期整改。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部)将汇总好的材料于414日前提交,包括《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验收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一份)和《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金课课程结项申请书》(一式三份)《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一式一份)等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度研究生金课建设项目汇总表

    2.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3.研究生金课课程结项申请书

    4.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

    5.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验收汇总表

     

     

                     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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