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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 信息来源:研究生院 浏览次数:3464
     各学院:

        根据《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藏民大发〔20226号)(见附件1)文件规定,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型

    本次硕士生导师遴选对象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二、遴选条件

    严格按照《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藏民大发〔20226号)中对于导师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硕士生导师任职条件者,由本人填写《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学术学位)》(见附件2)或《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专业学位)》(见附件3)与相关支撑材料(清单见附件4)装订成册,于113日前向学科点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初审推荐。各学院根据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票决通过,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本单位《2023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5)《_____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连同申请人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于111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研究生院复审及上报。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报送的申请人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议,获参会全体委员2/3以上同意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学校统筹、学院负责、教师个人申请的原则。学院要统筹规划本单位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处理好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关系,促进学校硕士生导师队伍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导师遴选工作是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关口,对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发导师队伍创新活力、促进学科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程序,落实回避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综合考察,科学评价

    申请人应按照文件规定准备有关材料,并对个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至相关学院。申请材料(含支撑材料复印件)提交后不再退还,请申请人自行备份。原则上申请人只能在一个一级学科下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学科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制定不低于学校遴选标准的实施细则,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建立以立德树人成效和学术贡献为导向的导师遴选综合评价机制。

    (三)坚持标准,严格审查

    学院应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审核材料,学校将对各学院的遴选工作进行抽查,对操作不规范、把关不严的学院,根据情节追究责任。对个人材料填报不实,不符合填报要求的,取消当年申请资格;对故意弄虚作假,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同时学院应坚持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将导师遴选工作与推动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水平导师队伍。

    特此通知。

     

    附件:1.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

    2.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学术学位

    3.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专业学位)

    4.支撑材料清单

    5.2023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查汇总表

    6.__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情况汇总表

    7.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