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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项要求及提交材料审核要点

发布时间:2015-12-29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10771

 

一、校内青年学人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大学生思政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必须达到免于签定要求,鼓励多发高水平论文,为申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打好基础。
二、大学生思政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按校内青年项目进行结项管理。
三、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随时接收校内科研项目结项申请:
1、按管理办法,结项时提交的材料包括:
达到免于签定的科研项目,提交1份论文原件、1份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内容、封底)、1份成果简介、2份经本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的结项审批书。未达到免于鉴定要求的校内重大培育项目(含重点项目),必须提交2份最终成果,2份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内容、封底)、2份成果简介、2份经本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的结项审批书。
2、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材料,经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的,尽快在科研管理系统内上传电子版结项申请书(word版)。等待办理结项手续。
3、鼓励项目负责人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对于负责人不做实质研究、对项目无实质贡献,而只让课题参与人做研究工作的,科研处将视情节进行处理。
四、对长期无故拖延结项的,科研处将定期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全校通报,并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