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14级研究生课题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6信息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浏览次数: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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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高质量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马克思主义学院将于201512月份面向2014级研究生开展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

1、申请人学习态度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专业基础比较扎实,具有初步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已经有论文发表者优先立项(提供复印件)。

3、申请课题必须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或一致。

4、必须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表》,要求填写规范,文字通顺,内容充实,论证有力。

二、课题立项

1、申请课题经导师推荐、学科组评审,合格者予以立项。立项课题数量不超过专业人数的50%

2、立项课题每项资助2000元,起止时间20161-20173月。

三、课题管理

1、中期检查:20169月中期检查,课题负责人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时,原则要求公开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文章,作为结项内容之一。

2、结项要求:20173月申请课题结项,要求在省级刊物公开发表2篇与课题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核心期刊1篇,且必须是课题立项期间的文章;硕士学位论文经预答辩组鉴定达到优秀论文水平。

3、经费使用:课题经费必须凭正规发票报销,包括:资料费、打印复印费、差旅费、学习用品费等。

4、课题终止或撤项:对于不能按期结项的研究生,按撤项处理;课题立项期间学习态度不端正,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者,将终止课题立项。被撤项或终止的课题将追回已经支出的费用。

    请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研究生积极申报,于1231日前将《申请表》交教学办侯蕾老师处。

附:1、《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表》sz/userfiles/file/9b89b9a5-d49a-4566-b9c5-35be85082944.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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