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邀倪娜副教授作《民法典》专题学习辅导

发布时间:2020-06-26信息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浏览次数: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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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举办2020年度八次理论中心集中学习会,特邀我校法学院倪娜副教授作题为《反思与展望:透过“法律行为”看<民法典>》的专题辅导。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在岗教师聆听了报告,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段刚辉主持报告会。
首先,倪娜结合我国历史上法律文化的民族特点谈《民法典》的编纂史,强调要重视中华传统文化中原有的本土法律资源的价值。随后,倪娜结合我国新颁《民法典》的结构、编制体例,以“高空抛物”、无人继承财产为例,围绕“法律行为”的原有本义、在不同法系代表性国家中的嬗变以及产生的问题做了几点反思,认为由于中华文化异于西方文化的背景,中国历来并不认为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利是对立的,二者在中国其实是“和而不同”的关系,所以我们的《民法典》对权利义务的规定其出发点不可避免的具有中国特色,其中融入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最后,倪娜做了几点展望,她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没有任何一部一劳永逸的法典。我国拥有几千年的民族文化积淀、百余年的革命改革建设文化的洗礼。我们要用财富的眼光用好这些祖辈留下的丰厚文化资源,能使其中真正具有生命力的精神与理念重新焕发生机,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法典》不但在人民生活中“活”起来,还越“活”越好。
段刚辉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生活紧密相关。《民法典》的颁布在我国法制建设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意义,学习宣传《民法典》也是“十四五”普法宣传的主要内容,广大教师要带头学习宣传,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专题报告结束后,学院领导还对期末考试、假期工作等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文、图:张国亮;审稿:段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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