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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评选我校“十佳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30 来源:体育学院 阅读次数:4565

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我校品学兼优、开拓创新、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以树立榜样,激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学校决定在2013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十佳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办法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能够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同达赖分裂集团做斗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违纪行为。
3、勤奋学习,自强不息。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学业有成;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三好标兵” 荣誉称号;学业课程无补考或重修。通过国家英语六级(专业英语八级)和国家计算机二级、考上985、211高校硕士研究生者可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魄强健,心理健康。遵守社会公德,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谨慎。
5、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无不良嗜好。
二、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和个人申报阶段:4月22日――4月29日
各学院要在毕业生中做好此项活动的宣传发动。毕业生本人需书面向所在学院党总支提出申请,各学院党总支要严格依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西藏民族学院2013届十佳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校园网下载专区),于4月29日前将推荐名单、事迹材料、《西藏民族学院2013届十佳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推荐人近照(生活照、正面免冠照各一)电子版一同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此次评选活动全校推荐名额见附表(落选者将自动转为西藏民族学院2013届优秀毕业生)。
2、报送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先进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3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所在学院、专业、大学期间曾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
2)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要求:① 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② 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③ 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大学期间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深刻感悟,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限4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行文。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班主任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并注明点评者职务及姓名。
3、测评阶段:4月30日――5月6日
1)对15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将通过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广泛宣传。
2)对15名候选人进行公开演讲答辩,根据个人现场表现评出“十佳优秀毕业生”初评人选;由“十佳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人选。
三、宣传、表彰和奖励阶段:
1、学校对获得“十佳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1000元,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2、学校将从评选出的“十佳优秀毕业生”中遴选出1-3人组成“十佳优秀毕业生”报告团,给在校学生作报告。
3、利用校内广播、展板、宣传栏展示获得“十佳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学生的风采录,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在校园中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4、将“十佳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汇编成《西藏民族学院2013届“十佳优秀毕业生”风采录》。
四、其他:
1、评选“十佳优秀毕业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人:徐曦凡,联系电话:33755036
2、此次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十佳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分配表
 
二级学院
指标分配
备注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信息工程学院
2
 
财经学院
2
 
法学院
2
 
管理学院
1
 
教育学院
1
 
民族研究院
1
 
体育学院
1
 
外语学院
1
 
文学院
1
 
新闻传播学院
1
 
医学院
1
 
 
                学生工作部(处)
                    一三年四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