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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30 来源:体育学院 阅读次数:4396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藏民族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集体评定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前,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毕业班班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各二级学院应在5月6日前完成所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各毕业班班主任应在5月6日前,组织毕业生学习《西藏民族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集体评定办法》及《关于做好2013年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的通知》。凡符合评选条件者,本人可于5月13日前向各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提交申请。评审小组根据学校所分配的名额,严格按照《评定办法》评选本学院“优秀毕业生”,并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受推荐的学生应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各学院将推荐名单(按照西藏民族学院各类评优奖励报送格式)和《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于5月20日前报学工处。
    三、学工处汇总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经学校“三好”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5月24日前报学校审批。
    四、几点要求:
    1、各评审小组要严格执行《西藏民族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集体评定办法》中的各项规定,掌握好参评条件,按照评选办法和评审程序进行认真评选。
    2、评审人员应公平、公正、坚持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后,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
   六、优秀毕业生奖金或奖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一三年四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