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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2012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转载教务处网站)
发布日期:2013-04-30 来源:体育学院 阅读次数:4148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关于做好2013年西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藏教高〔2013〕2号)要求,同时对“2012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项目实施质量,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现决定开展“2013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同时对2012年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及校级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3年项目工作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在校本专科学生(本科2010级、专科2012级除外),承担2012年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不得再次申报。
2.项目组成员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及自主创业有浓厚的兴趣;
3.项目分个人和团队2种形式,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校企交叉、学科交叉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团队项目优先;
4.指导教师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讲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扎实基础和较强的指导学生研究的能力,每位指导教师每届指导项目不超过2个。
(二)选题范围
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及自己或团队感兴趣的研究对象。
(三)申报程序
1.以个人或团队形式进行申报,申请人须填写《2013年西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表1),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
2.二级学院“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初审,确定申报“项目”,填报《2013年西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二级学院推荐项目一览表》(见附表2),同推荐项目申请表报实践实验科;
3.教务处组织学校项目领导小组评审,经报学校审批通过后,推荐自治区级“项目”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
二、2012年大创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获准立项的134个项目,具体见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西藏民族学院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计划项目公示”。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方案、实际使用情况;
2.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记录、项目导师指导记录等);
3.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收获;
4.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5.下一阶段的安排。
(三)检查方式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院教发〔2012〕24号),认真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附表3)。
2.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本单位承担项目的检查,可采取会议评议、组织答辩等方式,形成中期检查总结,并填写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表4)。
3.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的项目中期检查总结和项目中期检查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二级学院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最后由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进行总体评议并形成中期检查报告并进行反馈。
三、具体要求
1.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请于5月15日将项目申报表、中期检查等材料统一报教务处实践实验科。
特此通知。
 
 
 
                                               西藏民族学院教务处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