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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关于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出事宜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9 来源:体育学院 阅读次数:3381

各位毕业生:
根据学校户籍科会议精神,现将有关毕业生户口转出事宜向各位毕业生作出说明。
一、历届毕业生,自该生毕业离校起(大约每年515日左右),派出所都已将毕业生户口统一注销,在重新上户之前,该生暂时没有户口。以往在学校存放2年户口的说法,其实有误解,在学校实际存放的是《户口迁移证》,不是有效户口,请提醒毕业生注意,并提醒毕业妥善保管自己的《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
二、今年毕业生的户口去向:
    学生户口主要有三个去向,分别是:回原籍、去用人单位以及去某某人才交流中心。根据文汇路派出所要求,今年毕业生户口统一回原籍;如需改派可凭相关手续办理改签。具体说明如下:
1回原籍。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派出所已在“迁出地址”一栏内机打出了原籍地址。毕业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应当在迁移证有效期内(30天)回原户口所在地办毕上户手续。
2去用人单位。已签就业协议,而且用人单位同意接受该生户口的毕业生,在514日前,需向所在院系提供就业协议复印件,各二级学院将统计的已就业毕业生名单以及该生的就业协议复印件收齐后交至我处,由文汇路派出所根据就业协议,将“迁往地址”不打印为“回原籍”,直接打印成“用人单位地址”(不包含2013年第一批考上公务员的毕业生)
3去人才交流中心。去人才交流中心的,因我院就业办在6月份才开始办理就业推荐函或报到证,因此,这部分毕业生仍然统一先回原籍,在原籍不上户,后凭就业办开具的就业推荐函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直接去文汇路派出所办理改签,改迁至某某人才交流中心。
4如何办理改签
   毕业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因改派或其他原因,不能在《户口迁移证》里面“迁往地址”一栏所显示的地址落户,需要更改户口迁移地址的,凭就业办开具的就业推荐函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直接去文汇路派出所办理改签手续。过期更改,凭《户口迁移证》直接去文汇路派出所办理即可。
三、迁出时间:
1、准备阶段:
159日户籍科给各二级学院发放2013届毕业生拟迁出户口学生名单。
259日至514日各二级学院根据《名单》统计已就业学生名单(只包括514日前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收齐就业协议复印件,注明用人单位接受户口的具体地址。如有院内调专业转系的学生,请各院系内部调转,并将调整后的拟迁出户口名单以及就业统计结果于514日前报至保卫处政保科,附电子版。
3)拟在515日至517
期间准备打出《户口迁移证》,初定于521日,户籍科将《户口迁移证》移交至各二级学院,由学院分发给各位同学。
四、注意事项
1、在户口从学校迁出至重新上户期间,请各位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如有遗失,因户口在派出所已销户,证件将无法补办。
2、户口注销期间,请保存好《户口迁移证》。
 
 
 
                                  体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