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首届西藏民族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西藏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西藏民族大学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深化我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我校高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引导师生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形成,助推产业转型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新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一)本次大赛由学校主办,招生就业工作处承办,信息工程学院协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主 任:扎西卓玛
副主任:李 玉 香 相 理 峰
成 员:王 聪 华 达瓦次仁 李英 陈爱东 莫芳秀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李玉香兼任办公室主任,莫芳秀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参赛对象与分组
(一)参赛对象。我校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 人,可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在校大学生团队可配备1名指导老师。
(二)参赛分组。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1、创意组: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2、实践组: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 年5月1日前已注册。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
五、参赛要求
大赛采用自主命题。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三)“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四)“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六、报名方式及比赛环节
(一)报名方式:
1、自主报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参赛材料,自主报名参赛。
2、单位推荐。学校研究生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招生就业工作处等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名参赛。
(二)校级初赛时间另行通知,比赛采用会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1、第一轮:初审
大赛专家组根据各参赛团队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比打分,评选出前50%的参赛队进入第二轮比赛。
2、第二轮:答辩
参赛队伍进行现场答辩,展示项目有关内容,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展示产品实物。答辩要求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七、提交材料
(一)参赛材料为项目计划书及一分钟展示视频。实践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二)参赛材料具体为:
1、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2、电子版:包括一分钟展示视频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八、奖项设置
(一)学校初赛设一、二、三等奖,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自治区复赛。
(二)在此次大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项的参赛团队和项目,将优先推荐入驻西藏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九、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切实做好比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各学院报名参赛项目数1-3项(不得少于1项),学院间交叉组队的项目,要做好协调工作,只能作为一个参赛项目申报。
(三)2015年9月4日前,所有报名的参赛团队将参赛材料报送所在学院进行评选,2015年9月5日前,学院将拟推荐项目的相关材料报送招生就业工作处,经校初赛选拔后,将前五名优胜者推荐到自治区参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工作处:许铿 吴颖
联系电话:029-33755035
招生就业工作处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