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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体育学院 阅读次数:4206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17年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师范教育类2017年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参加县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3、普通话等级合格。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其他认定条件。
三、申请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高校师范教育类2017年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所在学校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式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校验无误后返还)
7、上交和网报信息同底板的小2寸的蓝底照片一张。
   四、有关工作安排
1、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师范教育类学生的教师资格证申请工作,成立以本单位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学院就业联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名单(纸质版)请于3月31日报至我所,以便于工作开展。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全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部通过网上报名申请完成。通过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利用网上报名系统采集申请人信息。
3、各相关学院4月14日前将《**学院师范教育类2017届学生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名单》报至我所,待审核合格后,统一组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信息。
4、申请人提交的各种材料应齐全准确,同时应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承诺书》并签字确认。
 
 
附件1、关于办理教师资格证相关申请材料的填写说明
附件2、关于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填写说明
                             
 
 
 
 
               西藏自治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八所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关于办理教师资格证相关申请材料的填写说明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同时复印在A4纸上;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封面和第一页,贴2寸蓝底正面免冠近照;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贴1寸正面免冠近照,只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部分,其余由医院填写;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学生填写1-3栏相关信息,4-11栏由学院填写;
5、《毕业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公章、教务处成绩章;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
7、普通话水平要求:汉族,汉语文专业是二甲以上,其他专业二乙以上;少数民族相应降一个等次。
 
附件2:关于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填写说明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2、省份必须选择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3、确认点必须选择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4、相关信息仔细填写。所学专业一栏必须是师范教育类。
5、上传照片。统一上传蓝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