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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院新建橱窗建设、更好发挥宣传引领作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3 信息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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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宣传橱窗是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活动、气氛营造、形象塑造、信息传播等工作的重要宣传平台,是学校创建和谐校园、培育合格人才的重要文化环境因素。为聚合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在思想宣传和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力量,发挥橱窗的宣传引领作用,在院党委总体部署下,经研究决定,学院南大门内西侧新建宣传橱窗的编辑出版由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负责。现将新建橱窗的分配和编辑出版工作安排如下:
一、橱窗分工
学院南大门西侧新建橱窗共22块。其中6块为报刊橱窗,由宣传部负责;12块由二级学院负责,每学院各1块;其余4块由学工处、保卫处、团委、工会分别负责1块。
二、橱窗编辑出版要求
1、对于橱窗编辑出版工作,各二级学院和相关单位要从展示西藏民族学院形象,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更好服务师生工作学习的高度,重视和加强橱窗建设和管理工作。
2、橱窗布展内容与形式,总体上要符合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整体要求,确保宣传内容丰富健康,杜绝破坏祖国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出现。要求橱窗形式美观多样,版面以彩喷制作的形式为主。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结合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和管理服务职能,将各方面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创新、突出成绩等通过橱窗展示出来,展现各自的良好形象和风采。
3、橱窗的管理维护,要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明确橱窗使用权限,确保正当用途,杜绝乱贴小广告等情况的发生。钥匙由宣传部统一配发,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和租借。保持橱窗整洁,设施完备,做到专人管理维护。
4、橱窗至少每月更新1次,遇重大节庆时事活动要及时更新。寒、暑假放假前、开学后应及时更新内容。
5、党委宣传部将适时组织开展橱窗评比和奖励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单位于3月5日前到宣传部宣传理论科领取橱窗钥匙,上报专门维护管理人员名单,并于3月10日前完成首次布展工作。
 
 
 
                                   党委宣传部
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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