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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生活文化站播音部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03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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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播音部成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提高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并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广播站内部的管理制度。
二、播音部成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主动做好本职工作、热爱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播音主持人形象,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调动。
三、广播站是学校重要的宣传阵地,因此必须努力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认真为全校师生传递准确无误的信息,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四、播音部成员要普通话标准,有责任心。在播音前必须熟读节目内容,保证每一期的节目质量。
五、禁止播放不健康或反动性稿件、歌曲。
六、除新闻节目需直播外,其余节目一概采用录播形式,且在录播完成后请节目负责人审核,确定无误后方可播出。
七、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播出节目的,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并作好节目安排。
八、播音部成员不得带本部以外的成员进入播音室。
九、播音部钥匙归一人保管,每期节目播出前拿钥匙,播音结束后立即归还。
十、播音室内严禁明火、堆放个人物品,严禁从事违反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的行为,保持干净、卫生。
十一、每周例会上,保持会场安静,可提出意见或建议,但不得肆意喧哗。
十二、播音部会议无论大小,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出席,有特殊原因者,需提前请假。无故缺席者第一次给予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提醒,第三次给予除名。
十三、因特殊原因,工作和上课发生冲突时,必须提前向部长请假。但禁止利用播音部之名处理私事,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三次以上者(含三次者)给予除名。
十四、如有违反制度,无视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提醒,第三次给予除名。
 
                                  大学生生活文化站播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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