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西藏社会和谐稳定与法治建设”学术研讨会校内学者主题研讨会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隆重召开。我校法学院、管理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共8位学者分别做主题报告。
倪娜博士从立法学的角度,围绕主体立法的基本理论,对依法治国背景下主体立法的考量、主体立法与西藏法制建设的关联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刘红旭博士从亚里士多德善政思想入手,提出善治是社会结构优化基础上的制度达成,论述了藏传佛教在西藏社会稳定中的相对价值意义,明确了藏传佛教的文化性、社会性、工具性和情感性等基本属性;何剑锋博士从厘清法治文化与长治久安的内涵关系引入,从探索法治文化先导性、内在价值、文化认同和自觉等方面,阐明了法治文化对维护西藏社会稳定的战略价值;井凯笛博士从“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基本内涵为切入点,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基本精神,重点诠释了“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中体现的宪法权威,以“生命”为关键词凸显了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的核心价值;徐万发教授从在陕藏族大学生的情况和特点出发,论述了利用陕西丰厚文化积淀对在陕藏族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指出对在陕藏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西藏的未来发展和稳定的基础。高峰教授以全新视角阐述了老西藏精神的科学内涵及价值,认为其内涵是全心全意为西藏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怕死的英雄气概、坚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自力更生和艰苦创业精神;王丽娟副教授介绍了西藏网格化管理模式和拉萨市城关区的基本经验,认为网络化管理是西藏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路径之一,进一步明确了西藏网格化管理模式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杜永豪博士围绕自然环境与西藏公共管理问题进行了论述,认为西藏公共管理者必须深刻认识其管理活动由以立基的自然基础,合理定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辅之以科学的公共管理,方能趋利避害。
主题研讨会由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何立荣教授主持。我校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广大师生参加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