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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潘德荣教授为我校师生作学术讲座

2020-10-28

来源:民族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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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下午,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潘德荣教授应邀为我校哲学专业师生作了题为“阳明心学与本体论诠释学”的学术讲座。徐东明教授主持了讲座。讲座在民族研究院904会议室举行。

潘教授首先解释了“诠释学”“解释学”“释义学”三个概念的区别,并从“说明”与“解释”内涵的不同,阐述了自然科学实证主义认识论方法与精神科学认识论方法的差异,指出诠释学正是从西方基督教解经学发展而来的应用于精神科学的认识论方法。
   
潘教授从诠释学的三个核心概念——“理解”“解释”“诠释”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入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西方诠释学的产生及其发展历程,分析了诠释学所言的“意识中的存在物”与康德哲学的“不可知物”、黑格尔哲学的“客观存在的绝对观念”以及胡塞尔现象学所言的“意识之中的现象”之间的逻辑演变关系,指出本体论诠释学所言的“存在”是指“被我们意识到的存在”,是“此在的存在”,而王阳明心学的“心外无物”是指心内之物,即“意识之中的存在”,故两者在对认识对象的理解和诠释方法上有相通之处。潘教授指出在诠释活动中主体未意识到的东西,对主体不发生作用,对主体产生作用的正是主体意识到的东西,即信以为真的东西。

潘教授阐述了海德格尔和伽德默尔哲学思想的联系和区别,指出海德格尔既讲哲学又讲诠释学,而伽德默尔只讲诠释学,其本体论诠释学是从之前西方诠释学家对作者原意、文本原意的关注和追寻,发展到对读者即理解者所理解到的意义的关注和建构,故本体论诠释学是作为理解者的诠释学,它更关注理解者通过对文本的理解而达到自我理解和持续的自我塑造,强调理解者的主体性,并强调将自我理解的意义汇入理解主体的生命洪流中,构成理解主体的存在方式,从而不断开启新的生命航程。

讲座结束后,潘教授回答了与会师生的提问,并介绍了他所提出的德行诠释学建构的理论意义。

潘德荣教授的学术讲座,为我校与会师生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有关西方诠释学与阳明心学的哲学课,对提升我校哲学专业师生的哲学素养,促进哲学学科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文:徐东明/图:李禹辰/审核:索南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