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2
来源:民族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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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各专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程序规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由书记担任,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具体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教学副院长及科研秘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小组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4名专业教师组成,每个复试组配备1名助理,负责本组记录和后勤保障。
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复试命题小组(命题小组成员由本专业两名以上学术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研究生导师组成),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完成复试命题工作。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公布复试办法
复试前1-2周,在学院网站公布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二)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各专业、方向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生源紧缺专业可适当提高差额比例。
1.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由学校研招办根据教育部及西藏自治区相关研究生复试政策和招生指标,按照考生分数排名,划定该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一志愿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2.调剂。拟调剂考生在国家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中填报信息,调剂相关信息参照我校调剂公告。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审核调剂考生信息,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选拔参加复试人员。
(三)复试具体要求
复试主要包括笔试(含加试环节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查三部分。笔试卷面实行百分制。笔试(含加试)时间各3小时,面试时间原则上要求每生不少于1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综合素质及能力、心理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加试科目及参考用书详见《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外语能力测试及体检环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
面试结束后,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面试成绩,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所有复试环节结束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复试成绩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笔试、面试各占40%,外语占2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试成绩时,附特殊加分说明材料。
复试单科成绩、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记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需参加加试,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
1、复试保密工作和复试监督、复议工作,按《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2、本细则由西藏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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