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学院领导
    • 组织机构
  • 师资力量
  • 学院动态
  • 教学科研
  • 团学工作
  • 党建与思政
  • 研究生教育
  • 学科建设
    • MPAcc教育
    • 应用经济学
    • 税务专业学位硕士
  • 毕业生风采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财经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13 信息来源:财经学院  浏览次数:1526
【大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根据教育部、西藏自治区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公平、公正和科学的基础上,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制定如下细则。

一、 复试相关安排

复试工作分为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中一志愿复试于3月中下旬进行,调剂复试于4月中下旬进行。有关调剂复试安排,后续请详见我院官网。

l 一志愿报到及资格审查安排

专业

时间

地点

会计专业硕士、税务专业硕士

3月17日上午8:30-12:00

西藏民族大学秦汉校区经管楼115(党建工作室)

审查材料说明:

1、到报考专业所属学院复试报到时,所有考生请持政审表、身份证、准考证,往届毕业生考生同时持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考生同时持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出具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即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补充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加分的考生,须提交享受加分政策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定向单位的近三月工资流水证明或社保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其应届考生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定向就业协议书/定向就业承诺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户籍为少数民族地区,身份证上民族为少数民族,定向单位在少数民族地区。

6、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就业单位证明。

所有提交的复印件材料上须考生本人现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确认。

l 一志愿综合面试安排

组别/专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备注

税务专业硕士面试小组

3月18日8:15-13:00

西藏民族大学秦汉校区经管楼115

 

会计专业硕士(非全日制)面试小组

3月18日8:15-13:00

西藏民族大学秦汉校区经管楼125

 

会计专业硕士面试第一小组

3月18日8:15-13:00

西藏民族大学秦汉校区经管楼211

 

会计专业硕士面试第二小组

3月18日8:15-13:00

西藏民族大学秦汉校区经管楼215

 

会计专业硕士面试第三小组

3月18日8:15-13:00

西藏民族大学秦汉校区经管楼216

 

 

二、 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一)成绩折算

1、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复试成绩由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测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专业面试成绩占80%,外语测试成绩占20%。复试单科成绩、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4、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通过指定邮箱(xzmzdxyjsy@163.com)向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按照国家提供的享受加分政策数据库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将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经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综合面试、加试中任一环节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 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申诉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集中办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二次复试。依照招生管理规定,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的,可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联系电话:029-33755432

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9-33755387

 

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

2026年3月13日

【大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网所发布信息由原创信息、转载信息构成;
2、凡注明信息来源为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网的信息为本站原创信息,其版权为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网所有;
3、凡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信息为本站转载信息,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网不对其观点的正确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网站设计与开发:网络信息技术中心
版权所有©: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邮编:71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