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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学业预警跟踪帮扶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12-07 信息来源:财经学院  浏览次数:8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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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及时了解学生入学来的学习状况,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和预见性,切实发挥学院、家长和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财经学院所有在籍学生。

第二条 学业预警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已经发生的学业问题进行危机干预,警示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指导和教育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条 学业预警的对象是入学以来不及格课程达三门及以上的学生。

第三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一)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教学办对所有学生学习成绩进行汇总整理,根据学生课程不及格门数,对进入预警范围的学生进行登记。

(二)教学办将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反馈至班主任,班主任与预警学生谈话、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填写《财经学院学业预警帮扶记录表》。学期末报教学办存档。

    第四条 教学办帮扶职责

教学办负责召开学业预警专题会,针对预警学生开展各项帮扶活动,了解学生成绩落后原因,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与问题突出学生进行个别交流,定期了解帮扶学生进步情况,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

第五条 班主任帮扶职责

(一)班主任每两周与预警学生谈心交流一次,帮助预警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和改进措施,做好其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将预警学生在校学习及表现等情况告知家长。

(二)安排优秀学生与预警学生结对子,做到每位预警学生都有对应的学生做为联系人,帮助其解决学习方面的困难,联系人需定期将联系对象的学习状况向班主任汇报。

第六条 受到预警的学生在本学期内不宜担任班级、学院的学生干部。

第七条 此细则2012年3月5日起实施。

第八条 此办法由财经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

                                        201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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