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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全校2022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支 部)、优秀团总支(支部)、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 信息来源:团委  浏览次数:1180

 关于推报全校2022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支

部)、优秀团总支(支部)、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附属中学团总支、学生组织:
    根据《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中青办发〔2022〕6 号)文件要求,校团委决定,在 2023 年“五四”期间集中对 2022 年度我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要求:

    一 、评选依据

    按照《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中青办发〔2022〕6 号)》明确的范围条件、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坚持从严审核,坚持优中选优,提高表彰质量,激励全校团组织、共青团干部以及共青团员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砥砺前行,团结和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区域一流的现代化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评选条件

    (一) 五四标兵(教师)

    综合 2022 年度工作成绩,优先考虑获得省级及以上团系统奖项情况。

    (二) 优秀共青团员

    1.必须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2.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

量。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表现突出。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

课”和团的活动。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有不合格情况的学生团员不参加评选。(补考、重修及格者不在此列) ,2022 年 5 月 4 日至今受到学校和学院相关纪律处分学生团员不参加评选。

    7. 年度志愿服务时长满 20 小时。

    8. 智慧团建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完整。

    9.“青年大学习”学习参与率较高者优先考虑。

    (三) 优秀共青团干部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条件。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

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

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认真参加学党史、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活动。组织学生团员广泛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中表现突出。

    5.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2022—20223 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有不合格情况的学生团员不参加评选。(补考、重修及格者不在此列) ,2022 年 5 月 4 日至今受到学校和学院相关纪律处分学生团员不参加评选。

    6.年度志愿服务时长满 20 小时。

    7.智慧团建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完整。

    8.“青年大学习”学习参与率较高者优先考虑。

    (四) 优秀团支部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

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

“四个自信”。有引导和服务团员成长成才的工作计划,并能根 据工作计划开展相关活动。

    2.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

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 团建创新探索,在基层团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

    3.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

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教育实践活动。在联系和服务青年学生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学院和青年学生的高度认可。

    4.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觉悟高、学习成绩在全班名列前茅,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

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智慧团建系统内,支部成员信息录入完整,团内活动及时录入,支部成立以来各级“两红两优”荣誉激励补录完

成。

    6.2022 级团支部不参加评选。

    (五) 五四红旗团支部

    全校共评选 5 个,在优秀团支部中择优产生, 并参加过团委近两年主题团日活动立项申报工作。有意参评的支部,

须准备 2000 字左右的单行材料,随优秀团支部申报表一起报送。

    (六)五四红旗团总支

    全校共评选 2 个,在优秀团总支中择优产生。

    (七)优秀团总支

    1.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踊跃参与,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基层团

组织标准化建设、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等方面取得实效。

    2.工作思路清晰,工作计划明确,措施落实到位,能够主动围绕校团委的工作方针开展工作,注重总结工作经验,

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

    3.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班子配备齐全,职责明确,团结协作,作风扎实。

    4.在上一学年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无重大事故发生。

    5.有意参评的总支须提供 2000 字左右的单行材料。

    6.评选依据 2022 年度团总支考核。

    (八)优秀指导教师

    1.非团干教师。

    2.积极参与共青团事业,主动服务青年大学生,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并在服务工

作中有突出事迹。

    三、推荐名额

    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条件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统筹考虑推荐人选和集体日常工作表现,精心部署,严格把关。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1。

    四、推荐办法及工作要求

    各团总支要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考核,向所在单位党委 (党总支) 汇报拟推荐个人和集体情况后,

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于 4 月 20 日前将申报表格、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到团委组宣部,同时发送各学院 (部) 各类申报名单汇总表团委组宣部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194996612@qq.com